
随着气温回升,野生动植物进入活跃期,部分看似“天然”的食材实则暗藏剧毒,非法交易行为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为严防非法兜售、守护群众饮食安全,西区街道采取专项检查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违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菜篮子”安全。
近日,西区市场监管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在辖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宣贯会,面向商户开展普法教育与风险警示。会上,执法人员向各商户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非法收购、运输、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野味”“野生”等名义虚假宣传。会上通报了我市及其他镇街处罚相关行为案例,运用以案促学的方式让商户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经营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西区街道在农产品交易中心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宣贯会
今年以来,街道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行为,组织人员力量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售卖、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野生动物交易现象的发生。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公众的保护意识。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和派发禁售野生动物的告诫书,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持续播放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标语,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野生动物制品,倡导消费者树立健康饮食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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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市场商户进行检查,宣传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
下一步,西区街道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市场经营行为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监管。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违法销售、加工野生动植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区街道提醒广大群众:
远离有毒野生动植物,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坚决向 “野味” 说不!
一、6 类致命野生物,重点警惕!
1.蛇类(含养殖):禁止食用,含裂头蚴等寄生虫,未煮熟食用可能损伤脑、内脏,违法制售最高罚 15 倍违法所得;

2.蟾蜍(癞蛤蟆):全身体含毒素,蒸煮、泡酒无法去毒,中毒可致心律不齐、心脏骤停,无特效药;

3.野生河豚鱼:3-5 月毒性最强,0.5 毫克毒素即可致死,仅备案加工品种可食用,严禁自行捕捞;

4.织纹螺(海丝螺):含剧毒,误食 5 分钟可发病,无特效药,死亡率极高;

5.野生毒蘑菇:无可靠鉴别方法,白毒伞等外观无害却致命,虫吃、银器试毒均无效;

6.易混淆有毒植物:断肠草(钩吻)根茎像五指毛桃、花朵似金银花,全株有毒,误采煲汤 / 泡酒可致命,曼陀罗、商陆等也需警惕。


二、法律红线碰不得,严惩不贷!
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含人工繁育);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最高罚货值30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2-20倍价值罚款;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不得为“野味”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三、饮食安全要记牢,双重防护不松懈
1.严控食材源头
配资杠杆申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清晰合法;煲汤、泡酒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坚决不采、不买、不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中药材,严防断肠草等混掺。
2.规范加工操作
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加强冷食类、生食类食品风险管控;严禁加工野生河豚活鱼、织纹螺、蟾蜍、蛇类等违禁有毒食材;规范专间使用、环境卫生与餐具消毒,杜绝交叉污染。
四、安全防护 “三做到”,守护健康!
1.做到 “三不”:不捕捞、不采摘、不食用来源不明野生动植物,摒弃“野生即滋补”误区;
2.做到正规选购:食材、药材选证照齐全的商超或药店,索要票据,拒绝路边无证“野生”产品;
3.做到科学应对:误食立即停食、催吐(昏迷者禁用),携带样本尽快就医;接触毒液用温水冲洗,不适及时就诊。
西区街道呼吁全体市民携手行动
拒食野味,珍爱生命
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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